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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科学技术局“阳光漯河”建设实施方案要点
2020-04-08 17:36  
       (一)深化“阳光党务”公开。抓好党内情况通报、事务咨询、党员评议、集体决策等制度规定的落实。根据党组织分类梳理确定的公开项目,按步骤、分层面,把党员干部有所求、基层工作有所需的事项及时公开。坚持将党内制度、班子分工、党费收缴、学习计划和联系服务企业等内容固定公开;将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情况定期公开;将党组织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党员违纪、评比表彰、民主评议等随时公开,确保党务公开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并及时在内部公开。加强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防止公权私化和权力滥用。
  (二)深化“阳光政务”公开。梳理编制部门职权目录和运行流程图,对人、财、物、事和涉及民生的权力事项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认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加以规范,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细化、量化裁量基准,公开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科技计划项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信息。按照中央、省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公开出国出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经费支出。加强科技门户网站和市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及时充实更新网站内容。
  (三)深化“阳光民生”公开。一是深化科技项目阳光管理。不断完善科技项目立项专家评审、业务初审、科室联审和局党组会议决策的“三审一决策”制度,最大限度减少项目管理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增加项目立项透明度和公正性。根据国家、省、市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和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规程,在不违反《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保密法规的基础上,及时公布计划与项目信息及相关管理办法;每年公开发布项目申报指南,统一受理项目申报,公开进行项目评审,向社会公布确定的项目,定期组织项目中期检查,集中组织项目验收,向社会公开计划项目结题信息;二是推进科技资金阳光监管。完善科技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贯穿于推进权力规范和阳光运行各环节。局资管配置和管理科根据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经费的管理使用及时向第九纪派驻纪检组反馈,督促资金使用单位建立和完善科技资金经费使用的信息公开制度,采取日常监督与定期检查、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科技资金使用公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科技资金规范合理使用,提高使用绩效。
       (四)优化营商环境。继续推进简政放权,及时调整因机构改革所涉及的权责清单,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服务程序,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尽进、公开透明、便民高效、集中办理”。推行派驻窗口负责制,授权派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市科技局窗口负责人办理进驻事项,行使行政审批职权,做到流程优化、充分授权、网上审批,使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达到“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审批、一站式办结”,让办事主体“最多跑一次”。
       (五)提升服务水平。继续以“党员进基层、创新我先行”活动为载体,全面提升科技管理系统党员干部服务企业的行动自觉:一是“面对面”宣传。通过组织培训班、科技干部大讲堂、机关学习论坛、机关干部人人讲政策及业务课等活动,提升机关干部换位思考能力,强化与企业沟通协调,进一步增强为企业服务意识;二是开展“基层一日”实践活动。每位党员干部全年到企业3次以上,直接到车间当工人,在企业一线体验科技创新工作;三是开展市科技局志愿服务团活动。组织科技局机关干部走进企业、开展服务,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本领;四是开展“五大产业提升行动”。按照出台的《漯河市科技创新推动食品、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电子信息五大产业提升行动方案》,围绕目标任务,通过扎实有效工作,促进五大产业转型升级。五是开展“产业集聚区科技创新提升行动”。突出把开展“产业集聚区科技创新提升行动”作为转变干部作风、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能力的载体,通过科技资源普查、制订提升目标、推进科技创新会商、开展精准帮扶等措施,确保提升行动取得实效。通过开展提升行动,打造科技管理系统服务经济工作品牌,促进集聚区的产业发展与科技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提升集聚区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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