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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我市出台《意见》 进一步加强 “阳光漯河”建设
2022-07-06 15:51  
  在深入调研、认真研究并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近日,中共漯河市委、漯河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阳光漯河”建设的意见》(漯发〔2022〕7号,以下简称“《意见》”),对依法依规、常态长效推进“阳光漯河”建设进行安排部署,为全市各级各层面进一步做实做亮“阳光漯河”建设品牌指明奋进方向、提供基本遵循。
  《意见》指出,进一步加强“阳光漯河”建设,不仅有利于更好发挥“阳光三权”的治本作用,规范“小微权力”运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也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战略目标,必须不断完善、持续推进,努力让“阳光漯河”这项创新发展成果更加充分地惠及全市人民。
  《意见》明确,进一步加强“阳光漯河”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制约监督、推动用权公开、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决策部署,结合省委、市委“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立足“阳光漯河”建设实际,坚持完善和发展两大主题,以法为基、以责为纲、以干为要、以实为本,不断提升“阳光漯河”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常态化水平,推动制度创新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更好推进监督融入基层治理,进一步夯实全面从严治党基层基础,为加快推进现代化漯河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阳光漯河”建设,要坚持五项工作原则,即:坚持法治思维,进一步厘清责任、明确任务、健全机制,依法依规推进实施;坚持创新驱动,注重思路创新带动实践创新,打造科技赋能基层治理的新亮点;坚持人民至上,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发展瓶颈,查纠并举、标本兼治,推动更高质量发展;坚持久久为功,把“阳光漯河”建设作为系统工程、长期工程,推动常态长效发展。
  结合“阳光漯河”建设实际,《意见》提出下一步的建设目标是:依法依规加强“阳光漯河”建设,推动各板块工作与所属领域用权公开法规制度的精准衔接,实现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工作运行机制更加高效顺畅,用权程序更加严谨规范,权力运行更加公开透明,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更加全面严格,基层治理更加科学高效,群众监督更加便捷有力。根据这一总目标,《意见》还对各板块建设的“分目标”、重点任务和牵头单位等逐一进行明确,并列出板块建设牵头单位需常态化落实的六项共性工作任务,包括安排部署、推进落实、部门协作、业务学习、工作创新、考核激励等,促进板块建设持久深入、有力有效开展。
同时,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和“阳光漯河”发展需要,《意见》对板块设置进行调整,将“阳光民生”整体并入“阳光政务”建设,与“阳光政务”同步开展,“阳光漯河”建设从五大板块“瘦身”为四大板块,建设更聚焦、责任更明确、机制更顺畅、推动更有力。
  《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阳光漯河”建设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还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建设责任、强化监督检查”三个方面,进一步抓实“阳光漯河”建设组织保障、工作保障、纪律保障,推动构建职责清晰、领导有力、制度健全、监督严格、运行高效的“阳光漯河”建设常态化推进机制,确保各板块建设步调一致、均衡发展。
  《意见》的出台,标志着“阳光漯河”建设从阶段性创新转入了常态化发展的新阶段,必将有力促进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谱写基层治理“漯河之治”更美新篇章!
(来源于2022年5月4日阳光漯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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