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市科技局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市级农业科技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启动2023年市级农业科技园区申报工作,充分发挥农业科技园区在我市现代农业发展中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加快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助推我市乡村振兴和农业高质量发展。
具体申报条件为,新创建园区需符合《河南省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总体要求和功能定位。此外,每个创建园区要有一定的科技开发能力或相应的技术支撑条件,能够承接技术成果的转移转化;有长期稳定的技术支持单位,有市级以上(含市级)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的技术支撑;有职业农民培训场所,有培训计划,促进当地居民收入的提高,能为大学生、农民工等返乡创业提供孵化器和公共服务平台;有占主导地位的特色产业,产品品牌优势明显,园区经济效益指标要明显高于周边地区,园区生态效益指标符合国家绿色食品生产标准。
在创建程序上,园区创建单位要向其所在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组织申报材料。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申报的园区进行筛选、初审,经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审定后推荐至市科技局。市科技局统一受理,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实地考察、论证和评审。最后专家评审结果经市科技局党组研究确定后,由市科技局发文正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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