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科技诚信体系建设,努力营造科技诚信良好氛围,市科技局多措并举,有效强化科技项目信用管理。
一是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要求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主管部门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进一步明确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对于违反要求弄虚作假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 理。
二是全面执行信用审查制度。加大与相关部门的信用联动,实现资源共享,对拟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进行信用审查,对有严重失信记录的企业,取消参评资格,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三是实施联合激励和惩戒措施。严格执行市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明确联合激励和惩戒事项,定期对科技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信用评价,树立守信典型,严惩失信行为,强化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信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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