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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漯河市科技创新券兑现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09-16 16:02  
漯创体办〔2019〕2号

各县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漯河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漯政办〔2017〕97号)、《漯河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细则(试行)》(漯创体〔2018〕1号)文件规定,现决定开展2019年度漯河市科技创新券兑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兑现申报的范围为2018年发放的科技创新券。已申请漯河市科技创新券且项目已经完成的,项目单位可申请兑现(项目没有完成的,可以在2020年进行科技创新券兑券的申报)。兑现申报项目发生费用的起始时间为科技创新券的发放时间。
    二、兑现领域
    (一)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研发费用;企业向高校、科研院所购买技术服务和技术成果,或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产生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以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费用;
    (二)企业因研发而发生的检验检测费用;
    (三)企业为提升研发能力购置科研仪器设备费用;
    (四)高校、科研院所、市级医院开展研发活动产生的合作研发、技术咨询服务费用、科研仪器设备购置费用、检验检测费用。
    生产性设备、办公耗材、基建材料等购置费用,研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的采购费用,不在科技创新券支持范围

    三、申报所需材料
    由申请单位填写《漯河市科技创新券兑现申报书》,提供相关附件材料。申报材料需按照申报兑现类别整理相关资料,务求简单明了。申报兑现的科技创新券应在有效期内。兑现附件材料主要有:
    (一)信用承诺书;
    (二)项目总结;
    (三)产学研合作合同。主要包括:科技创新服务合同、检验检测合同或仪器设备采购合同等;
    (四)创新成果证明。主要包括:专利、著作权、新产品、新工艺、样机等证明材料或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五)企业自筹配套资金付款证明材料;
    (六)相关研发支出证明。主要包括:有效支付凭证、发票等能够证明拟兑现项目真实性的证明材料;
    (七)其他证明材料。申报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相关要求
    申报材料须需通过在线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两步完成。
    (一)申报单位通过“漯河政务服务网”在线填报申报材料。 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为9月12日至10月10日,网址 http://www.lhzwfw.gov.cn/
    (二)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漯河市科技创新券兑现申报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单位直接报送。
    (三)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条件,一式三份书籍式装订成册(与在线填报内容一致),加盖公章,报漯河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15号窗口。报送时间10月11日—12日。
    各县区科技和市直相关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本辖区、本系统科技创新券兑券申报工作的指导、初审和推荐工作。
    (四)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计划科   朱冬梅  0395-3134194
    市行政服务中心   孙俊玖  0395-3177029
     
   
附件1:漯河市科技创新券兑现申报书
    附件2:漯河市科技创新券兑现汇总表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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