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经开区科技局、财政局:
按照河南省科技厅、财政厅《关于建设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项目库的通知》(豫科〔2020〕17号)以及《关于建设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项目库项目申报受理的补充通知》要求,将我市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项目库入库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库建设的总体思路
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是指中央财政用于支持和引导地方政府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技改革发展政策、优化区域科技创新环境、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引导资金管理遵循“中央引导、省级统筹,简政放权、激发活力,聚焦重点、突出绩效”的原则,项目库建设面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扶贫项目和跨区域研发合作项目(含自由探索类)。
二、申报的基本要求
(一)共性要求
1.申报主体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具有开展研发活动的基础,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人才和技术装备等条件,有研发经费投入、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2.申报主体、参与单位、合作单位应当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各单位之间应当优势互补、分工明确、责权利清晰。
3.项目绩效目标明确,不仅要包括产出、成本,还要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指标,做到细化、量化、可评估。
4.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申请金额一般不低于100万元,支持方式包括直接补助、后补助、以奖代补等,其中对已实施完成、效果显著的项目可采用奖励性后补助方式给予支持;后补助项目,立项后纳入项目库,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列入以后年度经费支持范围;直接补助、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期为2020年当年。
5.申报项目应对近3年(2017年1月1日后)内该项目已发生的科技成果产业化、科技扶贫的相关技术开发、技术引进、技术应用示范费用或合作研究费用进行梳理,并提供专项报告。
(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
1.重点支持针对本地区重点产业开展的公益属性明显、引导带动作用突出、惠及人民群众广泛的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及项目;
2.支持对象为科技成果购买方或实施方,项目在科技成果转化阶段已经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经费支持的不重复支持;
3.项目应由企业、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共同实施完成,并已实现产业化或推广示范;进行转化的主要成果取得时间不超过5年(2015年1月1日后);
4.申报单位应填写附件1、附件4和附件5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科技扶贫项目
1.申报项目应是在国家级、省级贫困县(含已脱贫县)具体实施的科技项目,有前期帮扶基础或已产生明显的帮扶成效,项目已经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扶贫财政经费支持的不重复支持;
2.支持对象为通过实施科技项目帮扶贫困村发展产业或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脱贫的当地注册企业;
3.用于帮扶的技术、产品或产业主要成果取得时间不超过5年(2015年1月1日后);
4.申报单位应填写附件2和附件4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跨区域研发合作(含自由探索类)项目
1.重点支持国家、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重点产业发展中与境内外单位开展区域合作、联合研发的项目,要求项目相对成熟,已经有实质性的跨区域研发合作,多家单位联合开展。
2.支持对象应为省创新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创新引领型企业,以及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事业单位,项目单位应建有省级(含省级)以上研发平台;
3.其中,自由探索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在岗人员,开展基础研究,聚焦探索未知的科学问题;
4.项目已经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经费支持的不重复支持;
5.申报单位应填写附件3、附件4和附件5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项目申报
(一)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填写申报书并提供相关材料,提交至所在县区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公开组织本地区申报工作,加强项目的筛选和审核,并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推荐,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市属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直接报送。
(二)推荐指标
各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市属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1项。
(三)电子材料报送方式
1.申报单位下载本通知附件,按照申报项目类别以WORD文档格式填写项目申请书,按要求以PDF格式准备附件证明材料,确认无误后以一个压缩文件形式,文件名命名为“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报县区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2.县区科技、财政主管部门按照推荐指标要求进行推荐,将审核通过的项目材料、正式推荐文件及推荐项目汇总表压缩成一个文件,以“地区/单位”为文件名发送至漯河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科工作邮箱:lhjihuake@163.com,同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推荐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
(四)纸质材料报送方式
各申报单位报送项目纸质材料一式7份,按照封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类别、申报单位)、目录及页码、申报书、附件的顺序胶装成册,加盖公章,报市科技局;推荐单位不在申报材料上盖章,只以正式文件形式与纸质材料统一报送,并附推荐项目汇总表。
(五)材料受理
电子材料及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0日
报送地址为:漯河市嵩山路515号207室
联系人:市科技局 王 腾 0395-3134194 17639519798
市财政局 侯志超 0395-3115070
附件:1. 河南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申请书
2.河南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科技扶贫项目申请书
3.河南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跨区域研发合作(自由探索类)项目申请书
4.科技成果绩效清单
5.项目经费支出表
6.入库项目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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