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科〔2020〕18号
各县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漯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漯科〔2019〕49号),为进一步加强重点实验室建设,按照“明确领域方向,优化建设布局,择优遴选支持”的原则,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在现代农业、化学化工、电子信息、材料工程、资源环境与能源、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医疗卫生等领域,布局建设一批市级重点实验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规范有效的管理运行制度。
2.应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有相对集中的科研场地,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达500万元以上。
3.拥有高水平的学科、学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拥有管理能力强的领导班子。专职科技人员应不少于20人,具有副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以上的科研人员比例不少于3人。
4.有明确的目标定位和发展规划,能发挥学术引领作用,具备承担国家、省级、市级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
5.主管单位及依托单位能保证提供重点实验室建设经费和运行经费。
(二)分类条件
1.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组建市级重点实验室,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在本学科领域应具备突出的科研活动成绩,拥有国内、省内领先的科研成果,具备承担省市级重大科研项目、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能力,能够广泛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
2.依托企业组建市级重点实验室,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企业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在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并具备较强的科研和创新实力,拥有一批能够带动产业发展的高水平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在本行业长期开展相关领域的研发,有较大的科研投入,近3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材料
1、《组建漯河市重点实验室申请书》;
2、附件:
(1)附件材料目录;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信用承诺书;
(4)事业单位研发投入证明或企业审计报告(近三年研发投入证明);
(5)实验室规章制度;
(6)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清单及有代表性的、大于5万元的仪器设备发票;
(7)推荐的重点实验室主任和主要研究人员职称、学历;
(8)主要研究课题、成果材料;
(9)政府科技计划立项证明材料;
(10)能够体现实验室科研能力的证明材料。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须通过在线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两步完成。
1.申报单位通过“漯河政务服务网”在线填报申报材料。 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为5月26日至6月26日,网址http://www.lhzwfw.gov.cn/。
2.网上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报送纸质材料。申报单位按要求将《组建漯河市重点实验室申请书》及相关附件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后,由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报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15号科技局窗口。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二)《漯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漯科〔2019〕49号)、《组建漯河市重点实验室申请书》等相关资料可在漯河市科技局网站下载。
(三)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和市直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本辖区、本系统内单位的筛选、指导、初审和推荐工作。
四、注意事项
(一)重点实验室是科技创新体系与创新平台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科技创新基地,是聚集和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的摇篮,是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窗口。
(二)市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创新平台的不同形式,原则上已建立市级以上研发机构的单位,不再布局相同、相似领域或方向市级重点实验室。对同一个平台不重复建设,不重复奖励。
(三)市级重点实验室的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组建漯河市重点实验室申请书》。《组建漯河市重点实验室申请书》将在重点实验室建设期满后,作为验收的依据。
(四)每个依托单位限申报一个市级重点实验室。
五、联系电话
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孙俊玖 0395-3177029
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科:朱冬梅 0395-3134194
附件:1.组建漯河市重点实验室申请书
2.信用承诺书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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