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漯河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助实施细则》(漯科〔2021〕34号)要求,成果转移转化补助项目(买方)实行备案制。已入成果转移转化备案库的项目,下一步可以申请省、市财政支持,未经备案的不得申请财政资金支持。因疫情原因,今年部分项目没有及时备案入库的,请抓紧补充备案入库。
一、备案范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购买省内外、国外先进技术成果并在漯转化、产业化的在漯企业和单位;
二、提交材料
1、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买方)备案表(附件1)
2、已签订合同复印件。
四、备案要求
1、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5日上午12点前。
2、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区域项目备案,填写汇总表(附件2),并按时间要求报市科技局;在漯高校、科研院所等可直接报市科技局备案;
3、备案材料可以邮寄,也可以发扫描件(需扫描原件)。
五、联系方式
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市场科:0395-3132861
联系人:马艳玲 周正
邮 箱:cgk12345@126.com
地 址:嵩山路515号漯河市科学技术局209室
附件:
1、漯河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备案表
2、漯河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备案汇总表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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