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自创〔2020〕1号
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省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郑州、洛阳、新乡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责任单位按照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