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三起来”示范县科技管理部门、发展改革委(发改统计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绿色发展的新发展理念,落实省委工作会议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强化科技创新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构建我省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增强企业绿色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升高校院所绿色技术创新能力,省科技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研究制定了《河南省绿色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基地)培育和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绿色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基地)培育和管理办法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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