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我省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的支撑作用,依据《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年)》和《河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共同研究制定了《河南省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12月28日